为更好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效应,根据《体育学院关于2025届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做好体育学院2025届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结合体育学院实际情况,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带动作用,特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:
组 长:孙广辉
副组长:刘雪峰、山林林
成 员:朱游飞、程帅、薛豪杰
二、评选范围:
体育学院2025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
三、评选条件:
(一)基本条件
1.信念坚定,爱国情怀深厚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,理想信念坚定,脚踏实地。
2.学习成绩优异,自觉遵纪守法。学习目标明确、态度端正,无不合格课程记录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,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3.道德品质突出,素质能力过硬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、社会实践、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,热爱集体、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。有正确的成才观、职业观、就业观,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(二)优先条件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:
1.专业技能突出,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、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实践、创新能力强,在学术、科研、体育类竞赛、技能大赛、创新创业创意大赛、职业规划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,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等。
2.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、献身国防事业。积极参加国家和河南省基层就业项目;自愿赴西部、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、新兴领域、乡村振兴就业。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,以创业带动就业。
3.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(含校级)“三好学生”“三好学生标兵”“文明学生”“最美大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党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团干部”等以上荣誉(至少一项)。
(三)直接推荐
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,冲锋在抢险、救灾、救人一线,见义勇为、主动担当,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荣誉表彰,可直接推荐。
四、体育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(拟定名单):
21体育教育1班:郝志斌
21体育教育1班:韩昊阳
21体育教育1班:于晓庆
21体育教育1班:张羽佳
21体育教育2班:马克
21体育教育2班:王思颖
21体育教育2班:冯文倩
21体育教育3班:张家宝
21体育教育3班:谷昊展
21体育教育3班:卫海博
21体育教育3班:吴彤
21体育教育3班:万晶晶
21体育教育4班:李付林
21体育教育4班:高月
21体育教育4班:黄腾云
21体育教育4班:马梦妍
21体育教育5班:薛瑞峰
21体育教育5班:吕卓
21体育教育6班:何呈林
21体育教育6班:王波
21体育教育7班:张宇飞
23体育教育(专升本)1班:钱为公
23体育教育(专升本)1班:刘富豪
23体育教育(专升本)1班:骞留根
23体育教育(专升本)1班:王一
23体育教育(专升本)2班:孟磊磊
23体育教育(专升本)3班:陈怡茜
23体育教育(专升本)3班:王欢欢
23体育教育(专升本)3班:王威
23体育教育(专升本)4班:王俪颖
23体育教育(专升本)5班:余思雨
23体育教育(专升本)5班:王伊蕊
22社会体育1班:杜婷婷
22社会体育1班:姜明帅
22社会体育1班:赵国政
22社会体育1班:李绍东
22社会体育2班:杨坤鹏
22社会体育3班:陈柯岐
经过个人自荐、辅导员审核、评议领导小组会议讨论,评选出以上38名院级优秀毕业生。拟推荐结果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-3月10日,在公示期内对公示人员评选资格如有异议,可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。
电话:0371-56150884
体育学院
2025年3月5日
(文/摄:薛豪杰 审核:雷云翔)